上月,索尼在一场诉讼中辩称,"理性消费者"本就明白自己并未真正拥有付费购买的数字商品。消费者权益维基(Consumer Rights wiki)随即整理了一份清单,收录了30多个索尼曾向消费者表示他们确实"拥有"所购数字游戏的实例。
近日针对索尼提起的一项集体诉讼指控,PlayStation商店未充分明示"数字购买并不等同于数字所有权"。玩家在PlayStation商店完成购买后,得到的只是一份可在任何时间被撤销的数字许可——这笔交易并不保证你能永久访问某款游戏、追加内容或装饰道具包。
索尼法务团队则予以回击,称公司并未违反任何与数字所有权相关的法律,因为"理性消费者不会被"商店页面上的小字披露说明"误导"(也就是你在PlayStation商店付款前看到的、指向公司《服务条款》和《软件产品许可协议》的那些链接)。
似乎是作为对上述辩解的回应,消费者权益维基创建了一份"索尼官网中提及'拥有'数字游戏的非详尽参考表"。该清单收录了30多处索尼官网的类似表述,例如"通过游戏中心观看你拥有的某款游戏的直播",以及"如果你同时拥有同一款游戏的PS4和PS5版本,可按以下方式在两者之间切换……"
较近的一个例子出现在《漫威金刚狼》的常见问题(FAQ)页面中:"标准版拥有者亦可升级至数字豪华版内容。"
诉讼原告方称,索尼违反了加利福尼亚州的一项法律。该法律规定,数字商品销售者以"购买(buy)""购入(purchase)"或任何理性人士会理解为"赋予对该数字商品不受限制的所有权权益"的措辞来宣传或出售数字商品,属于违法行为。("理性"似乎并不是一种可以在法庭上衡量的东西,但这姑且不论。)数字商品销售商只要向消费者清楚说明其所购许可的性质,便可规避该法。这起诉讼在未来数周乃至数月内将如何发展,值得继续关注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