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尼SIE正因数字游戏“所有权”问题面临一场集体诉讼。其代理律师在案件中辩称,“理性消费者”都应该明白:在PlayStation平台购买数字游戏,并不意味着真正拥有这款游戏。
针对这一说法,集体诉讼方(玩家阵营)整理出一份清单,列举了大量索尼官方过去使用“拥有(Own)”“已拥有(Owned)”等措辞的案例。他们认为,这些宣传内容与索尼如今的辩护存在明显矛盾,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自己真的买下并拥有了游戏。
比如,索尼曾明确表示“如果玩家已经拥有PS4版本游戏,则无需购买PS5版本”;PSN评价系统也会用“已验证的游戏或商品所有者”这类说法,来指代购买游戏的玩家。
诚然,索尼在冗长的服务条款中确实说明了数字游戏的授权性质。但问题在于,索尼很少通过脚注等方式进一步解释——消费者所谓的“拥有”,实际上只是获得一项数字游戏许可,而非拥有游戏本身。这也让集体诉讼方有了更多翻盘机会,诉讼的最终结果仍有待法院进一步审理。



